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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维权路:一个普通村民与‘权利保护伞’的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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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7

 副标题: 实名举报村官贪腐反遭判刑,警方调查程序屡遭质疑,谁在掩盖真相?

2024年夏,天津武清区杨村镇七街村民刘志亮站在自家破败的院落里,手里攥着一沓泛黄的法律文书,神情疲惫而坚定。过去十六年,他因举报村集体资产被侵吞问题,从一名普通农民变成了“上访户”,又因“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被判刑9个月。如今,尽管刑期已结束,但他仍在为讨回公道奔走。

“我只是想要一个说法,为什么集体土地卖了,钱去了哪里?为什么我举报贪腐,反而成了‘罪犯’?”刘志亮的声音沙哑,眼神里透着不甘。

一、举报村官贪腐,反遭打击报复

刘志亮的维权之路始于2006年。当时,他和其他村民发现,七街治保主任穆祥起涉嫌侵占集体资产约七千万据为己有,包括违规出售村集体土地、承包工程牟利等。据村民反映,穆祥起个人名下拥有价值900万元的别墅、多套商品房及豪车,与其职务收入严重不符。杨村七街撤村建居时涉及 22 处集体资产,其中泉州路西市场、南市场及国贸大厦、工业楼评估值共 4 亿,而除已公布部分外,其余 18 处集体资产如七街原鞋厂、回民小学等均下落不明 ,存在重大资产监管与公示缺失问题。

“我们要求村务公开,但每次都被拒绝。”刘志亮说。

由于正常信访渠道未能解决问题,刘志亮开始向更高层级反映情况,包括武清区政府、天津市信访局,甚至北京相关部门。然而,他的维权行为很快招致打压。

此外,杨村街道书记李东强,七街大队书记刘国亮,七街村霸穆兰弟,治保主任穆祥起都收益了这一场利益瓜分。穆兰弟将刘志亮和一众居民的集体财产划为他个人所有。而刘国亮为了给街道领导洗钱,街坊邻居们这些财产就没。

王立东作为一名公务员,在七街违法建筑骗取拆迁款几百万;杨连喜是原清真寺主任,2013年被杨连喜变卖,以一亩地300万,54.3亩,共卖1.6个亿,利润和杨村街道个别领导私分。

二、“旅游截访”、强迫认罪?警方程序合法性存疑

2019年,刘志亮的遭遇更加离奇。3月7日,泉兴路派出所民警以“解决问题”为由,强行将他带上一辆商务车,辗转多地“旅游”。期间,民警住星级酒店、购买高档礼品,却始终未解决他的诉求。

十天后,他被直接带至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他们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就是强行带走我。”刘志亮回忆。

同年9月,刘志亮被泉州路派出所传唤,审讯期间仅一名警察在场,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至少两名侦查人员”的规定。更令他难以接受的是,笔录内容与他本人的陈述严重不符。

“我只有小学文化,他们念的笔录和我说的完全不一样,但我不得不签字。”刘志亮说。最终,他因“多次非正常上访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被判刑9个月。

同样在泉州路,其西市场和南市场以及回民小学红光旅店被刘国亮和穆祥起私分给李东强。

三、证人翻供、警方撤案:2021年侮辱案再曝执法不公

2021年7月,刘志亮与同村村民刘祥会发生冲突,两次报警。第一次,刘祥会辱骂他,被警方罚款200元;第二次,刘祥会向他吐口水并辱骂,警方却以“证据不足”不予处罚。

“明明有证人,派出所也录了执法记录仪,为什么最后说不成立?”刘志亮质疑。据他提供的材料显示,证人赖红学、穆瑞友最初证实了事件经过,但后期却改口称“没看见”。更蹊跷的是,刘祥会拖了8天才做笔录,警方也未及时固定证据。

四、“保护伞”疑云:为何贪腐者安然无恙,举报者反成罪犯?

刘志亮案的核心争议在于:

1.司法程序是否公正?

2.单人审讯、笔录真实性存疑、证人利害关系(信访主任王海、被举报人穆祥起作证)均未得到合理解释。

3.警方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

4.穆祥起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却未被调查;刘志亮举报贪腐,反被刑事处罚。

5.“截访”行为是否违法?

6.无合法手续限制人身自由、警车私用、高档消费,资金从何而来?

五、刘志亮的诉求:还我清白,彻查保护伞

如今,刘志亮仍在坚持维权。他的诉求很简单:

1.撤销2019年的有罪判决,还他清白;

2.彻查穆祥起涉嫌贪腐问题,追回集体资产;

3.追究警方在“截访”、审讯、证人取证中的违法行为。

4.“我不怕继续告,但我希望法律能给我一个公平的结果。”刘志亮说。

刘志亮案并非孤例。近年来,多地曝出举报人反遭打击报复的案例,暴露出基层治理与司法救济的深层问题。如果公民依法维权却要付出自由代价,如果贪腐者能凭借“保护伞”逍遥法外,法治的公正性将如何保障?

本案能否得到公正处理,不仅关乎刘志亮个人的命运,更将检验司法系统自我纠错的勇气。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