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宋春红,身份证号232321199505305621,住址是黑龙江省海伦市,现实名举报哈尔滨市医大医院南岗院区口腔外科一主治医师王巍,今年7月21日我母亲杨艳在本院口腔外科由医师王巍做的颌下腺导管结石手术,7月25日院方安排我们出院,出院后我母亲患处一直不好,经了解后得知医院手术时未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术后护理不当,且未合理使用抗生素,导致患者出现术后感染情况。我们跟院方交涉后,医大医院医疗责任办于7月29号通知我们二次入院治疗,还要求我们把所有医疗费用清单、医药票据都拿回与他们做和解处理,但是现在我们去后既没人管,也没人接待,更没人处理和解问题,甚至告诉我们愿意上那告就上那告去。我想问问哈尔滨市卫健委,对于哈尔滨市医大医院此种推卸责任的行为你们是严查处理还是包庇掩护?作为弱势群体的老百姓被不合理对待就应该自认倒霉,忍气吞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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